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从立国开始就不断地吸收招揽各个国家的杰出人才。杰出人才移民绿卡就是这一精神在移民政策中的具体体现,究竟谁能够符合美国杰出人才的定义?简单来说,杰出人才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卓越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专业人才。同时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而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提供实质贡献。如果单纯从移民法字面上理解,这些人应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頂尖人物之一。例如对于科学工作者来说,至少应该是从事多年研究工作的教授或者资深专家。但是在法律实践中,移民官有很大的权力做出自己的判断决定一个申请者是否符合杰出人才的标准。那么一个刚刚结束学习,在学术生涯上还是刚刚起步的博士毕业生有可能被移民官承认为杰出人才吗?